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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和杨凌示范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试行)》(杨管发〔2017〕12号)等有关规定,经杨陵区安监局研究,决定对全区75家门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予以注销。被注销许可证的单位从即日起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否则将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公告。

杨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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