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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开展打假治劣专项执法行动的公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总体部署和全省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安排,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持续净化商品市场环境,杨凌示范区工商局决定于5月10日至11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假治劣专项执法行动。
  一、行动目的
  集中力量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形成打假治劣高压态势。通过对违法者的惩处,对经营者的教育和对消费者的警示,有效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促进杨凌追赶超越发展。
  二、行动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商品集散地、校园周边、商场超市、车站、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质量问题和侵权行为投诉集中的农资产品、农副产品、装修材料、家用电器、服装鞋帽、交通工具、通讯器材、儿童用品八大类商品为重点商品,重点查处:
  1.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通过商品抽检检验等手段,对不符合国家标准、以次充好的商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2.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保护为重点,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3.商品外观仿冒误导行为。查处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冒用认证标志,伪造产地,以假充真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4.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加大对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印刷品等广告媒介的监测,以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为重点,对涉及的发布者、经营者、广告主和代言人进行全链条查处。
  5.网络销售违法行为。线上线下统一监管,查处通过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6.加强钢材市场监管。查处侵权仿冒国家明令淘汰的“地条钢”或无照制售钢材产品违法行为。
  三、执法步骤
  5月10日至6月10日,为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行政指导阶段,请广大经营者对照法律法规进行自查自纠,自觉纠正违法行为。6月10日后,各级工商部门将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
  欢迎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和人民群众对相关经营者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所举报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举报电话:029-87031278
          029-87012315

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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