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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金融法庭揭牌成立
杨凌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揭牌仪式现场



  本报讯(记者 杨耀军 冯家宝)为有效提升化解纠纷的效率和服务杨凌建设发展的能力,给杨凌营造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5月17日,杨陵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和金融法庭正式揭牌成立。
  自贸区法庭的成立,是杨凌自贸片区建设的新需求、新挑战、促进发展的重要体现。下一步,自贸区法庭将紧紧围绕杨凌自贸片区的战略定位和主要任务开展工作,主动对接自贸区司法需求,保障自贸区创新环境建设,为自贸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有序发展保驾护航。金融法庭成立后,将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出台实施方案,采取措施,优化审判服务意识,积极探索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机制,充分发挥调解职能,提高审判效率,为杨凌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杨芳乾出席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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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自贸区法庭职责
  1、公正高效审理由杨陵区人民法院管辖的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利,发挥好司法裁判对自贸试验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维护和对改革创新的支持导向作用,促进自贸试验区符合国际化、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的率先建立。
  2、深入研究总结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新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区内调整实施带来的法律新问题和司法新议题,形成合理的司法规则促进自贸试验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培育。
  3、全面拓展司法职能,建立有效的自贸试验区纠纷动向和风险预警机制,在自贸试验区政府职能转变、监管模式创新、市场诚信体系等建设中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4、紧紧抓住机遇,探索建立与国际化、法治化的自贸试验区建设实际相符合的审判机制,探索建立公正、公平、高效、便捷的自贸试验区纠纷解决机制,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金融法庭职责
  1、依据《民事诉讼法》审理杨陵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以金融机构为当事人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保险合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运用各类查控系统查明借款人和保证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保证权利人实现权力。
  2、负责各类涉金融机构案件的执行工作,充分运用搜查、查封、冻结、扣划、扣押、拍卖、变卖等法律手段,实现金融机构债权,运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平台,加大对失信借款人、保证人的信用惩戒力度,营造打击老赖、防范金融风险的高压态势。
  3、探索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机制,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依法快捷高质量审理涉金融案件。
  4、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络沟通,及时总结汇总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金融业务管理方面的疏漏和违规情况,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反馈给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帮助其建制堵漏,规范管理,增强自我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
  5、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金融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邀请金融机构、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到庭旁听,以案释法,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借款、按时还贷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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