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
杨凌示范区工商局关于流通领域煤炭商品质量抽检结果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示范区铁腕治霾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煤炭质量监管,3月初,示范区工商局委托陕西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全区煤炭销售市场开展了商品质量抽检,共抽样检测煤炭5批次,检验项目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灰分、全硫、发热量等项目指标。经检测判定,抽检合格率为80%;杨凌王常绪煤场销售的宁夏石嘴山生产的中块煤全硫项目(St,d)不达标,判定为不合格商品。我局已通知经营户王常绪立即停止销售该煤炭,并依法进行查扣。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流通领域散煤销售的质量监管,在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中,发挥工商部门应有的作用。

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4月27日    


版权所有:农业科技报社 陕ICP备05001571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网址:ylsx.nkb.com.cn  投稿信箱:ylsx@nkb.com.cn  新闻热线:029-87036602 87031518(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