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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金额、期限、还款方式
  1.贷款对象: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在杨凌依法注册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大学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以及从事科技创新项目、创办公司制企业的普通高校在校硕士及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
  2.贷款金额:个人贷款金额最高10万元。合伙经营的企业,借款人不超过5人,总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
  3.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3年无息贷款。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经审批可延长至5年。自放款之日起第一年不还款,第二年起按季度等额还款。
  二、贷款程序
  借款人网上自主申请(登录“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填写相关信息)并准备相关纸质材料,由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审核资料并进行实地考察→项目管理机构考察项目,借款人提供相关担保材料→省人才中心审批→经办银行审核放款。
  三、担保形式(选择其一)
  1.存单、保单的原件质押;
  2.房产、生产设备、车辆的产权证抵押;
  3.经济实体担保;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工作人员担保;
  5.具有项目所在地户口,有稳定收入的2名以上自然人担保。
  联系电话:029-87032621
  创业培训政策
  一、招生对象
  劳动年龄段内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均可依据政策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二、申请程序
  未毕业应届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学籍证明及《陕西省创业培训人员登记表》审核报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录“杨凌人事人才网”下载《陕西省创业培训人员登记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报名。其他人员可携带本人照片、身份证前往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杨凌人力资源中心市场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29-8703262187032559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一、申请条件及金额
  在示范区范围内当年实现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3个月内可申请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和《杨凌示范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出资证明;4.至少1个月的会计报表;
  5.与申请人本人身份信息一致的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29-8703571987032621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一、申请条件及额度
  1.申请条件:示范区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签订合同当年度可享受1年期限的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从实现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当年度起,可享受2年期限社保补贴。
  2.补贴额度:企业补贴额度为当年度最低缴费额度单位配套部分,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人员补贴额度为当年度最低缴费额度2/3。
  二、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和《杨凌示范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4.与申请人本人身份信息一致的银行账户;
  5.自主创业人员还需提供出资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联系电话:029-8703571987032621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
  一、就业见习对象及内容
  1.见习对象:毕业年度内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政策内容:见习期限为3至6个月,可享受1200元/月的见习补助及20元/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接收见习大学生留用率不低于50%的企业,按留用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见习生报名需提供材料
  1.《杨凌示范区见习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已毕业未就业见习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年度内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复印件及学校证明;
  3.高校毕业生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
  4.见习指导老师简况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5.本人中行卡与身份证同复印一张,抄写卡号、签名并盖单位章。
  三、见习单位(基地)认定需提供材料
  1.《杨凌示范区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2.《杨凌示范区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3.《杨凌示范区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
  4.《杨凌示范区就业见习单位审核考察意见表》;
  5.单位见习负责人持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见习单位见习协议书》一式两份。
  联系电话:029-870356208703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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