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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食药监局
开展药品专项稽查行动
  本报讯(刘琪)为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针对药品领域存在的行业突出问题,示范区食药监局在辖区集中开展为期7个月的药品专项稽查行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此次专项稽查重点围绕中药饮片染色增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购进渠道,对抗高血压、降血糖、降血脂等治疗慢性病的药品购进渠道和真伪,非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中涉及虚假宣传等问题,针对全区药品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采取彻查药品购进信息和监检结合的措施开展专项稽查。一查购进药品的上游企业资质是否合法、齐全,核实供货方及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二查购买单位是否能够提供检验报告书,对业务员身份、票据等资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进行核实;三查中药饮片购进记录,核实账、票、物三者是否相符;四查购进的中药饮片或中药材标识是否齐全,发现标识不全的采取控制措施。对稽查中发现存在中药饮片增重染色、掺杂掺假等质量问题、药品非法渠道购进和非药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将予以严厉查处,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
  专项稽查行动从4月起到10月底结束,历时7个月,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第一阶段为安排部署和线索排查阶段,4月20日前结束;第二阶段为集中打击阶段,时间为5月1日至9月15日;第三阶段为总结提升阶段,时间为9月16日至10月25日。通过开展药品专项稽查,一是有力地集中打击违法犯罪,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二是能够有效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促进药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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