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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伤人谁之过
  案例:王某养了一条狼狗,平时疏于管理,邻居经常在家门口踩到狼狗的粪便。有一次王某在遛狗时,村里的李某想逗它玩,一不小心被咬到,花去了医疗费500元。经村里调解,王某赔偿李某300元,其他损失由李某自负。
  评析:多数人从饲养宠物的过程中得到很多乐趣,但是有得到就必须要付出,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公民必须知道饲养宠物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和对公共环境的维护是最基本的法律和道德要求。因此,宠物主人要有效管理宠物,做到自觉清除宠物的粪便,不让宠物随意叫喊或咬人,王某所养的宠物咬伤李某属管理不当应承担赔偿责任,李某故意逗宠物,客观上也有一定责任。
  法律链接:《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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