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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
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政治、经济、社会待遇
  据新华社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要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大力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全面加强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服务保障,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实施工资激励计划,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完善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建立企业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要构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大校企合作培养技术工人力度。要强化评价使用激励工作,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完善技术工人评价工作,加大劳动和技能竞赛培养选拔技术工人工作力度,完善技术工人平等享受待遇政策,落实好技术工人休息休假权利,广泛宣传技术工人劳动成果和创造价值。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重大意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推动技术工人待遇水平的提高,对成熟有效的做法要及时上升为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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