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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
荣获“示范区文明机关”称号
  本报讯(党珂 胡新永 记者 冯家宝)近日,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杨陵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荣获“示范区文明机关”称号。
  2017年以来,杨陵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紧紧围绕讲文明、提素质、比奉献、做表率,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健全了规章制度,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质量。一年来,大院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团结协作,把文明创建工作与提高机关效能建设、争创一流业绩等有机结合,不断扎实进取,锐意创新,为建设文明杨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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