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数字报首页
版面导航
第01版:关注全国两会
第02版:要闻
第03版:综合新闻
第04版:关注全国两会
第05版:综合
第06版:综合
第07版:教育
第08版:综合
标题导航
全面取消奥赛等5项加分
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行学分管理
32名村干部参加杨凌职院单独(自主)招生考试
健康教育进校园家长学生长知识
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关于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的公告
迁址公告
关于调整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版面概览
联系我们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发布日期: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关于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的公告
截至2017年3月5日,在杨凌车管所登记的217辆微、小型面包车,15辆挂车,1辆重型货车达到报废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现予公告,请车主及时将车辆送交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公司进行报废,并到车管所办理报废车辆注销登记业务,逾期不登记的,将注销其车辆档案,现公告以下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车主自负。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2018年3月16日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版权所有:农业科技报社 陕ICP备05001571号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网址:ylsx.nkb.com.cn 投稿信箱:ylsx@nkb.com.cn 新闻热线:029-87036602 87031518(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