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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人民法院
被咸阳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微博、微信、微电影、微视频先进单位”称号
  本报讯(耿欣)近日,咸阳市中院授予杨陵区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微博、微信、微电影、微视频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年来,杨陵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新闻宣传工作,立足“两微两网一报刊”宣传平台,创新“互联网+法院”宣传工作的新模式,全方位、多角度及时报道法院工作亮点,弘扬正能量。自开通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以来,全院上下定期以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网友第一时间推送法院工作动态、专项活动、经典案例、法律法规等内容,方便群众随时随地了解法院工作动态,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自媒体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促进司法公开、宣传法治精神的作用,不断提高司法水平。
  截至目前,官方微博发布案件和其他工作信息1028条,粉丝4376人,微信发送56条,关注人数957人,获得全省微信周冠军3次,微博前10名4次,网站点击率达723633人次。
  2018年,杨陵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正确的新闻观和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审执工作,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展示法院和法官的新风貌、新风采,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基层法院网络宣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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