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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
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方式的公告
各纳税人:
  接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通知,纳税人在进行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时,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自行纳税申报:
  一、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申报。纳税人可通过“陕西地税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在线申报。
  二、移动客户端申报。无退补税款的纳税人可通过手机“支付宝-城市服务-政务-陕西地税”(选择“西安”城市)履行申报手续;纳税人也可下载陕西地税电子税务局移动版进行自行申报。
  三、扣缴义务人代理申报。纳税人可委托扣缴义务人通过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进行代理申报。扣缴义务人需要将代扣代缴软件升级到V2.0.083及以上版本。
  四、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人可到陕西省地税局外网网站“所得税专区”下载并填写电子版“12万自行申报表”,持电子版申报表到申报大厅导入金三系统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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